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和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2-11-17 02:51:30

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和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和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预算金额:4768.0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68.0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和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二二年十一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和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9]180号和穗南发改项目[2019]18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和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和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潘参谋              联系电话:020-39392556

代建单位: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020-3907991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020-87562291转83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

(1)大岗消防站: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新联新村别墅以南,潭灵大道与民生路交界路口的西北地块。

(2)明珠湾消防站:京珠高速灵山互通立交东侧、省道S111公路(规划番中公路)以西。

四、项目概况:

(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工程为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项目用地5419平方米,包括:房屋建筑用地、室外训练场用地、道路和绿地用地等;项目总建筑面积399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798平方米,训练塔185平方米,门岗1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备勤楼、训练塔、门岗及训练场地。

(2)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消防站工程为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项目用地4268平方米,包括:房屋建筑用地、室外训练场用地、道路和绿地用地等;项目总建筑面积3877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523平方米,训练塔185平方米,门岗1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备勤楼、训练塔、地下训练室、门岗及训练场地。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6624.06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有关政府批复文件的要求,负责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工程前期阶段(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BIM技术运用)

(1)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BIM技术运用及设计总包管理工作;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分包、合同签订及付款;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有设计成果的审核及成果的确认;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成果质量的最终责任承担;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BIM技术运用;配合设计报建报批及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验收工作;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及以业主要求为准;

(3)设计其他服务:a.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场);b.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c.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配合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完成招标人交待的其他任务,如制作设计模型、沙盘等(如有),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做增加。

2.2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内容包括:综合备勤楼、训练塔、地下训练室、门岗及训练场地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等协调工作;

(4)需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

(5)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不动产权证、报监手续、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7)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8)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规模: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工程为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99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798平方米,训练塔185平方米,门岗15平方米。

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消防站工程为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877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523平方米,训练塔185平方米,门岗15平方米。

4、投标最高限价:4768.07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91.12万元(其中大岗消防站工程设计费为43.30万元、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费为47.82万元);建安工程费4676.95万元(其中大岗消防站建安工程费为2418.72万元、明珠湾消防站建安工程费为2258.23万元)。

六、资金来源:南沙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11170000分至2022年1207103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1170000分至2022年1207103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2年12071015分至2022年120710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1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开标时间:2022年12071030分。

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2、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50 万元,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4.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4.2投标人具有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8、投标人拟派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附表3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 且需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且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注:①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任务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②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任务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承接每一类任务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①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相关单位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费用

1、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设计费控制价。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建安工程费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四、工期

计划总工期:大岗消防站  418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明珠湾消防站:418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3、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方 式:潘参谋、020-39392556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港路168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13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联合体主办方):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设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 “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主办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  主办方  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需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①(主办方单位名称):负责                                      ,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成员方单位名称):负责                                      。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联合体协议书可根据联合体成员数量自行调整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418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4.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4.2、投标人具有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投标人拟派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附表3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10、关于联合体投标:10.1允许联合体投标, 且需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且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注:①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任务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②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任务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承接每一类任务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①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相关单位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至 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11170000分至2022年1207103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1170000分至2022年1207103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2年12071015分至2022年120710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1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开标时间:2022年12071030分。

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港路168号        

联系方式:潘参谋、020-39392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联系方式:郑工、020-87562291转8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020-87562291转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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