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随州某部车辆维保单位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室或网络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VGBPBM-F1001
项目名称:随州某部车辆维保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一: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随州市曾都区白云湖南路。
2、服务内容:随州某部车辆维保。
3、最高限价:1、工时费:4S店的同类维修项目的报价的95% ;2、零配件费:4S店的同类维修项目的报价的95%;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4、中标供应商数量:1名。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1)维修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严禁借用其它企业资质参加投标。(提供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4)厂家维修车辆应当使用原厂正品配件材料,无原厂正品配件材料而必须使用副厂或者修复件时,应当事先说明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如实填写材料清单,标明出处、标价,并保证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5)厂家对招标人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车辆在修时间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
(6)厂家须对承修车辆实行质量担保,修竣车辆的质量保证期按照合同规定的公里数或天数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厂家无条件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7)厂家应妥善保存车辆维修档案资料,对车辆送修通知单、估算单、费用清单、结算单等维修档案资料至少保存5年,并自觉接受、积极配合车辆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设置障碍。
(8)必须建立车辆维修档案(随时备查)。一车一档,内容包括:一是各类维修记录(必须包括车辆进厂检验记录;车辆维修过程检验记录;车辆竣工检验记录。除过程检验记录之外,检验记录必须由质检员签字和送修人认可签字);二是车辆总成基础件更换记录;三是发动机主要部件拆检记录;四是主要机件损坏记录;五是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六是维修企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合同签署与竣工合格证的开具;七是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等。
(9)厂家需承诺对招标人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维修服务和24小时服务。
(10)遇重大活动或任务按照我司要求和规定时间安排专员伴随保障。
(11)提供年检服务,每次维修完成免费提供洗车服务。
商务要求:
1.服务期:1年(服务期结束后,如招标人未确定新的中标人,则供应商应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所发生费用按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据实结算,由新的中标人支付)
2.人员要求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组建团队进行项目内容。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团队人员。
3.报价方式: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保险、人工及完成最终缺陷修复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储存、加工、运输、装卸、维修、人工、税金和利润等合同明示和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的全部费用,并以供应商在报价表中提出的单价为依据。
2)本次采购的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费率方式,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各供应商的总报价应为该包的最高限价,分项报价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事项及单价,根据实际发生小修保养次数据实结算。
3)本次响应文件中的维修单价在合同执行中根据4S同期价格调整,采购人保留对车辆维护数量及项目进行调整的权利。
4)供应商所报单项配件费和工时费,均不得超过4s店同类维修项目的报价95%;
4.付款方式:以采购人的实际维修结算金额据实结算,每次发生的实际金额由采购人审核后据实按次转账支付,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办理结算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审批单)、驾驶员审核签字的(维修结算单)及与结算金额相一致的合格的发票(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结帐。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后果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在该包的服务区域内履约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场地租赁合同、相关器械设备等。
6.违约条款
供应商若未按照服务要求提供服务的,违反一次,罚款人民币200元;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2次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验收
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验收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承诺执行,验收不合格的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包二: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湖北省广水市应十路。
2、服务内容:随州某部车辆维保。
3、最高限价:1、工时费:4S店的同类维修项目的报价的95% ;2、零配件费:4S店的同类维修项目的报价的95%;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4、中标供应商数量:1名(包二)。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1)维修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严禁借用其它企业资质参加投标。(提供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4)厂家维修车辆应当使用原厂正品配件材料,无原厂正品配件材料而必须使用副厂或者修复件时,应当事先说明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如实填写材料清单,标明出处、标价,并保证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5)厂家对招标人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车辆在修时间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
(6)厂家须对承修车辆实行质量担保,修竣车辆的质量保证期按照合同规定的公里数或天数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厂家无条件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7)厂家应妥善保存车辆维修档案资料,对车辆送修通知单、估算单、费用清单、结算单等维修档案资料至少保存5年,并自觉接受、积极配合车辆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设置障碍。
(8)必须建立车辆维修档案(随时备查)。一车一档,内容包括:一是各类维修记录(必须包括车辆进厂检验记录;车辆维修过程检验记录;车辆竣工检验记录。除过程检验记录之外,检验记录必须由质检员签字和送修人认可签字);二是车辆总成基础件更换记录;三是发动机主要部件拆检记录;四是主要机件损坏记录;五是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六是维修企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合同签署与竣工合格证的开具;七是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等。
(9)厂家需承诺对招标人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维修服务和24小时服务。
(10)遇重大活动或任务按照我司要求和规定时间安排专员伴随保障。
(11)提供年检服务,每次维修完成免费提供洗车服务。
商务要求:
1.服务期:1年(服务期结束后,如招标人未确定新的中标人,则供应商应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所发生费用按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据实结算,由新的中标人支付)
2.人员要求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组建团队进行项目内容。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团队人员。
3.报价方式: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保险、人工及完成最终缺陷修复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储存、加工、运输、装卸、维修、人工、税金和利润等合同明示和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的全部费用,并以供应商在报价表中提出的单价为依据。
2)本次采购的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费率方式,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各供应商的总报价应为该包的最高限价,分项报价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事项及单价,根据实际发生小修保养次数据实结算。
3)本次响应文件中的维修单价在合同执行中根据4S同期价格调整,采购人保留对车辆维护数量及项目进行调整的权利。
4)供应商所报单项配件费和工时费,均不得超过4s店同类维修项目的报价95%;
4.付款方式:以采购人的实际维修结算金额据实结算,每次发生的实际金额由采购人审核后据实按次转账支付,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办理结算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审批单)、驾驶员审核签字的(维修结算单)及与结算金额相一致的合格的发票(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结帐。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后果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在该包的服务区域内履约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场地租赁合同、相关器械设备等。
6.违约条款
供应商若未按照服务要求提供服务的,违反一次,罚款人民币200元;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2次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验收
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验收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承诺执行,验收不合格的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 1 年,本项目可执行三年,第 1 年度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有权视供应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对合同续签1年,最多续签2 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查看营业执照);2、供应商近3年内(2019年11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必须有集体车辆维护修理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3、在随州市城区、广水市城区有维修厂(提供证明材料);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属工间、业务室、技术资料室和器材库等设施配套齐全;(提供证明材料);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车辆维修机构必须具有不少于10万元的流动资金,且经费管理正规,账目清楚,无偷税漏税行为;(提供证明材料);7、 遵章守纪,合法经营,服务热情,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提供承诺);8、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企业。(提供承诺);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至 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室或网络获取
方式:(1)现场获取: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室,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网络获取: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hbbidding.com.cn),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层6号开评标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何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联系方式:彭典、李晶、马星辉 027-87273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典、李晶、马星辉
电 话: 027-8727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