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工程设计、造价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YZDA-F1006
项目名称:工程设计、造价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家,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
(六)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职业资格证证书(相关专业)。
(七)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截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一)申领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报名代表须携带其在投标单位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及联合体成员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及联合体成员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职业资格证证书(相关专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
8.开票信息。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9.对授权代表的要求:现场投标授权代表需提供在本公司(单位)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的证明材料(资格性审查);因不可抗力,如供应商或开标地点所在地区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人员出行受限的,可委托非本公司(单位)人员作为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不可抗力证明材料,如本公司(单位)注册地或开标地点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区域且人员出行受限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授权代表在其他公司(单位)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无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与其他尚在投标(报价)有效期内的采购项目无授权或代表关系的声明;
(4)本项目授权代表未来180日内不代表其他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的承诺。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ichengzhaobiao2@163.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电话:18304043657。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文杰
电 话:15841659062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
采购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呼雪、胡浩、孙郁晴、王英妮、代春雨、苏春颖
代理机构电话:18304043657
邮箱地址:yichengzhaobiao2@163.com
开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同泽支行
银行账号:7105 0154 7400 10939
行号:310221000057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郑泽
电 话: 15603182257
合同履行期限:下达设计任务后15天内完成设计工作,下达造价任务后7日内完成造价工作 。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家,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工作范围。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六)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职业资格证证书(相关专业)。(七)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八)截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至 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孙文杰15841659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联系方式:呼雪、胡浩、孙郁晴、王英妮、代春雨、苏春颖18304043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呼雪
电 话: 1830404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