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SW2022CG-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8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辽河大街办公区配套的设施进行养护、管理,维护区域内的卫生和秩序的物业管理企业。共需人员45人。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经采购单位考核服务质量合格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为12个月,最多可续签一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06)
方式:现场领取(疫情防控期间,经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后,可采取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
地址:新民市民族街3号
联系方式:唐进 024-27609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戴玮 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
电 话: 024-2272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