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GY)000836
项目编号: NXXYZC-2023-008号
项目名称: 彭阳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第三方实施效果监测机构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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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第三方实施效果监测机构政府采购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 2023-05-06 00:00:00 至 2023-05-1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05-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固原市彭阳县
联系方式: 18409597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信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警民南路84号
联系方式: 13639541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虎琛斌
电话: 184095970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安晶
电话: 1363954179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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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信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