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4-20 17:42:30

项目概况

葫芦岛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ENE-F1001

项目名称:葫芦岛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01

葫芦岛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合同价按照合同签订时间和中标人报价的折扣率综合确定,按实际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至 2023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发送邮件

方式:网上申领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46-1H。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0421日至0427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材料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采购文件,对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采购文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时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 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hld@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会接到通知交纳标书款,未通过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hld@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0429-2199898。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kgshld@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        

联系方式:岳先生19930652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46-1H            

联系方式:罗洲、毛琦、薛晓惠0429-219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洲、毛琦、薛晓惠

电 话:  0429-219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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