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吉林省监狱系统日用品供应站经营权承包(第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4-17 12:05:00

项目概况

吉林省监狱系统日用品供应站经营权承包(第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3-402

项目名称:吉林省监狱系统日用品供应站经营权承包(第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招标公告

根据吉林省监狱系统日用品供应站经营权承包(第二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潜在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监狱系统日用品供应站经营权承包(第二期)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C-JLZB-2023-402;

3、采购范围:吉林省监狱系统日用品供应站经营权承包(第二期)项目(详见第五章《主要服务要求》)。

4、标段划分:一标段(长春监狱、白城监狱);二标段(铁北监狱、通化监狱);三标段(女子监狱、宁江监狱);四标段(第二女子监狱、梅河监狱);五标段(兴业监狱、镇赉监狱);第六标段(北湖监狱、江城监狱);第七标段(未管所、吉林监狱);第八标段(新康监狱、四平监狱);第九标段(净月监狱、延吉监狱);第十标段(公主岭监狱、英城监狱)。

5、项目地点: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罪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7、服务标准:满足招商文件中“服务标准和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合一营业执照;

2.具备2019年度-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能力(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及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不良行为供应商。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0.响应服务商须具有商品零售业营业执照等经营的相关资质,符合国家、地方关于商贸正常营业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11.不接受与招标人及所属单位有过民事纠纷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响应服务商须提交以前不涉及与我校及所属单位有过民事纠纷和不涉黑恶的承诺书。

12.与招标人现有合作的日用品供应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13.本项目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14.投标单位需提供对公结算账户。中标后保证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对公结算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受疫情因素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投标单位将上述“第二项 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形式于2023年417日起至2023年4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发送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69873302@QQ.com(发送后须电话确认邮件是否正确接收,报名联系电话:17390037111),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每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100930分,地点: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10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166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31-82750522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 刘鹤  

联系电话:1739003711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1666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31-82750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刘鹤17390037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鹤

电 话:  1739003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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