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等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4-17 11:33:00

项目概况

吉林省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等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Y-ZC-23006/1-7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等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2.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除外)3.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非医疗器械除外)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进口产品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等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Y-ZC-23006/1-7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等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本项目无具体预算,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1包:2.47元;2包:864元;3包:266元;4包:427元;5包:105元;6包:123.5元;7包:250.8元。投标单项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1包: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供应商1家;

2包:双腔支气管插管供应商1家;

3包:一次性使用电子控制镇痛泵供应商1家;

4包:一次性使用医用喉罩(双管型)供应商1家;

5包:一次性使用医用喉罩(单管型)供应商1家;

6包: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留置针供应商1家;

7包:碱石灰供应商1家。

注:(1)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供应商,供应商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服务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供应商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2)本次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部分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可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不排斥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其他产品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本项目投标时需提供样品1份。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

2.2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除外)

2.3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非医疗器械除外)

2.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进口产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9:00- 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

联系人:杜杉杉

电话:0431-85595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项目联系人:丛欣

电话:0431-81100225/15504479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欣

电话:0431-81100225/1550447949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        

联系方式:杜杉杉0431-85595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联系方式:丛欣0431-81100225/15504479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欣

电 话:  0431-81100225/1550447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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