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4-13 18:44:30

项目概况

某部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EOL-G1001

项目名称:某部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1.50967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50967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3.1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3.2招标拦标价(万元):21.509674万元

3.3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3.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需具备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 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活动。施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4.5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发售地点及方式: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 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审核通过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5.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盖章扫描件上传诚意招平台: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某部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2023VGBEOL-G1001
  • 项目概况:

3.1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3.2招标拦标价(万元):21.509674万元

3.3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3.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需具备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活动。施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

4.5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发售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4月20日(09:00—11:30,14:00—17:00)。

5.2发售地点及方式: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 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审核通过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5.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盖章扫描件上传诚意招平台: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5.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文件统一发放,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6.3 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媒介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王助理

电    话:1330988716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 系 人:穆超,李大鹏、耿俊、单浩、于洪飞

电    话: 15502663039

电子邮件:784429495@qq.com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人:杜主任

电    话:18525168001 

                       

采购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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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方式:穆超15502663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方式:穆超15502663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超

电 话:  1550266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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