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拆迁安置区一期及幼儿园电力配套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3-04-12 23:10:30

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拆迁安置区一期及幼儿园电力配套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2 18:10发布单位:湖北德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5-05项目监管地:郧阳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拆迁安置区一期及幼儿园电力配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 (标证通)或 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Y-202001FJ-002005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3-00415

3、项目名称: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拆迁安置区一期及幼儿园电力配套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20(万元)

6、最高限价:720(万元)

7、采购需求:

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拆迁安置区一期及幼儿园建设,建筑面积67000平方米,有住房384套、地下停车场及部分公共服务用房。本次招标内容为幼儿园、公共服务用房及住宅公变安装、专变安装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劳动保障征信要求:根据十人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或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A 级标准“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13日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3:00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 (标证通)或 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 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 址: 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 CA (标证通) 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 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3.2、完成注册登记后, 请于 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7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 (标证通)或 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 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 文件下载指南) 。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台”)拒 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0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 (标证 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郧区杨溪铺镇杨溪铺村1组13号

联系方式:0719-7202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德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步行街12号2栋301

联系方式:13886809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1388680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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