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药品集中采购周转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4-07 16:43:00

项目概况

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药品集中采购周转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GC-20230407

项目名称: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药品集中采购周转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GC-20230407。

项目名称: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药品集中采购周转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

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内容: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药品集中采购周转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用于接收财政的药品集中采购周转金、为企业或医疗机构划拨周转金。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银行类:市级(含)以上分行;

3.2.营业地点:盘锦市;

3.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于202347 2023420,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3:3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文件。

地点: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427日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834273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高强 0427-6978899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银行类:市级(含)以上分行;3.2.营业地点:盘锦市;3.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3.5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        

联系方式:刘先生 1834273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高强 0427-697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834273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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