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循环泵、补水泵、屏蔽泵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2023-04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循环泵、补水泵、屏蔽泵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5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循环泵5台、补水泵7台,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屏蔽水泵3台,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31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开标室(即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循环泵、补水泵、屏蔽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23-04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循环泵、补水泵、屏蔽泵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循环泵、补水泵、屏蔽泵采购项目;
一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循环泵、补水泵采购项目;
二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屏蔽泵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
一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烟草站低区补水泵、高区循环泵采购;云港分公司银河家园站补水泵、怡景站循环泵采购;欧文斯分公司中海锦城站补水泵采购;营口分公司首地F站高、低区循环泵、尊誉站低区补水泵、锦绣站低区补水泵采购;热电分公司1号站循环泵采购;二道分公司和邑站中区补水泵采购;
二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欧文斯分公司国际中心站屏蔽水泵采购;营口分公司首地D站屏蔽水泵采购;
2.3采购预算:一标段:13.41万元;二标段:15.12万元;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2.6采购规格、型号、数量:
一标段:循环泵5台、补水泵7台,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屏蔽水泵3台,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有一项及以上良好的相关业绩;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供应商计算。3.9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并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即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最多可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310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并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开标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楠
电话:0431-84634306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人:齐超
电话:0431-84610086
日期:2023年4月6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楠 18004316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方式:齐超 0431-84610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 超
电 话: 0431-84610086 17804308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