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医疗设备(8台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47-W1012
项目名称:采购医疗设备(8台件)项目
预算金额:1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金额 | 备注 |
(技术参数) | 单位(件/台) | (万元) | (万元) | ||||
01
| 光学生物显微镜(皮肤镜)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件/台 | 1 | 18 | 18 | 质保期 |
冷冻切片机 | 件/台 | 1 | 30 | 30 | |||
甲状腺测定仪 | 件/台 | 1 | 10 | 10 | |||
内窥镜洗消设备 | 件/台 | 1 | 5 | 5 | |||
02 | 血液透析设备 | 件/台 | 4 | 17 | 68 | ||
合 计 | 台 | 8 | /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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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2.投标报价包含货款、利润、税金、装卸载费、运杂费、安装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相应的不可预测风险等一切费用。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 |||||||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投标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供应商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投标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申领方式 采取线下发送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孙助理、王助理 / 13756155128、1365436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
联系方式:高志勇18743147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志勇
电 话: 18743147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