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乔灌木整治工程招标公告(2023-JL10-G1004)

发布于 2023-03-28 22:42:00

项目概况

象山乔灌木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10-G1004

项目名称:象山乔灌木整治工程

预算金额:62.39889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39889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信誉要求:(1)2019年1月1日起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无较大数额罚款;(3)在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与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不一致,以评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3.4项目经理资格: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3.6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3.7其他主要人员资格:应至少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资料员各一名,以上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3.8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成员不得复用;(2)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3.9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至 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3年 3 月 29 日至 4 月 4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 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详见附件)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 5.3.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详见附件) 5.3.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附件) 5.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5.3.8.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 5.3.9.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详见附件) 5.4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tygbccy01@163.com。 5.5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告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乔灌木整治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象山乔灌木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62.398898万元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象山乔灌木整治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移植乔灌木、树木修枝修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信誉要求:(1)2019年1月1日起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无较大数额罚款;(3)在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与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不一致,以评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4项目经理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6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7其他主要人员资格:应至少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资料员各一名,以上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3.8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成员不得复用;(2)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

3.9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3 3  29 日至 4  4 日,每日上午09:0012: 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详见附件)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

5.3.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详见附件)

5.3.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附件)

5.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5.3.8.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

5.3.9.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详见附件)

5.4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tygbccy01@163.com。

5.5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开始时间:2023 4  11  09  0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截止时间:2023 4 11  09  30 分(北京时间)。

6.3投标地点:广西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告知)。

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莫女士、林先生

办公电话:0773-7251199、0773-7251137

地    址:广西桂林市

联系电话:0773-7251175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3年3月28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广西桂林市        

联系方式:莫女士、林先生,0773-7251199、0773-7251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女士、林先生

电 话:  0773-7251199、0773-725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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