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辅助、代办服务管理辅助和志愿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3-13 21:20:00
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辅助、代办服务管理辅助和志愿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辅助、代办服务管理辅助和志愿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领取招标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06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302000015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辅助、代办服务管理辅助和志愿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5.34万元        最高限价:205.34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辅助项目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2.670000 
B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代办服务管理辅助和志愿服务项目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2.67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各标包兼投不兼中。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21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领取招标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3.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方式:0538-8512904(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展经理联系方式:15662068265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地    址:迎春路18号(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联系方式:8629776(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泰安林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F        地    址:山东省省泰安市泰山县(区)上高天竹佳苑号15号楼第11间商铺        联系方式:13853809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展晓帆        联系人电话:1385380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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