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3-13 18:50:30

项目概况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取网上发送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VGBEDA-F1001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四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01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四次)

详见招标文件

抚顺市新抚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为具有车辆维修二类等级及以上(含二类)资质(以营业执照或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至 2023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取网上发送方式

方式:采取网上发送方式,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供应商须为具有车辆维修二类等级及以上(含二类)资质(以营业执照或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二)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lngs@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会接到通知交纳标书款,未通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lngs@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向投标人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024-23814518-202。

开 户 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帐    号:1249 0595 4110 401

(三)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4月04日13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13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13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辽宁省政府采购—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贾先生

办公电话:024-288606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        

联系方式:冉先生 024-28860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联系方式:孙丽伟、黄波、姜廷 024-23814518-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丽伟、黄波、姜廷

电 话:  024-23814518-202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