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人民医院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财政贴息贷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保利财智中心C2栋4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2-11-16692
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财政贴息贷款项目
预算金额:67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关于长春市人民医院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财政贴息贷款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人民医院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财政贴息贷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浩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保利财智中心C2栋413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2-11-16692
2、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卫生健康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财政贴息贷款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第一标段:人民币320万;第二标段:人民币357万元
4、采购需求:
标段 | 标段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用途 | 质量标准 |
1 | 临床医疗设备 | DR等 | 功能:不仅满足临床数字化拍片要求,还满足特殊投照如仰卧侧位水平投照,离床检查投照体位及高级临床应用功能等,详见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 | 临床医疗 |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
2 | 医用诊疗器械 | 骨密度双源X线等 | 扫描方式:窄角扇束等,详见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 | 医用诊疗 |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并保证验收合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浩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保利财智中心C2栋413室)
3、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不接受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不接受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4、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11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2楼开标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如有变更,请供应商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1004232040802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728号
联系方式:纪楠、0431-86097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浩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2310048261W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保利财智中心C2栋413室
联系方式:周晗、17790098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晗
电话:1779009896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并保证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保利财智中心C2栋413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2楼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728号
联系方式:纪楠0431-86097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浩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保利财智中心C2栋413室
联系方式:周晗17790098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晗
电 话: 1779009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