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3-05 16:11:00

项目概况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广通物流园内办公楼1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ZB-RCHW-GK230301

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完工期

1-1

空调机组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者,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广通物流园内办公楼1楼 )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广通物流园内办公楼3楼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孙先生 联系电话:0663-8691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广通物流园内办公楼1-3楼 )            

联系方式:杨小姐 13822931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  138229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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