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综合场所法院信息化专项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5101882023000035
项目名称:审判综合场所法院信息化专项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7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51018823210200003016[2023]00051。2、预算金额:5371万元。3、采购品目为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作要求。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288号
联系方式:028-62292230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61380227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28-61380227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