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度长宁分局22辆警务用车处理和报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C/B23012
项目名称:2023年度长宁分局22辆警务用车处理和报废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公安系统车辆旧车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安系统旧车处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市局《本市汽车报废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拟处置将一批旧车处理,共计22辆(清单见附表)。
1、22辆旧车处理及退牌,要求退牌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所有手续。
2、中标单位应将旧车处置费用交至甲方财务后,方可与甲方办理车辆的交接、转移等手续。
3、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要到现场查看车辆情况。
4、在退牌过程中,中标单位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得外泄。
5、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且拥有专业的服务队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 至 2023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
方式:提交报名资料至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二楼 (近宣化路16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联系方式:邢闽佳;联系方式:1560199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近宣化路)
联系方式:赵登峰13611926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登峰
电 话: 1361192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