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2-21 17:07:00

项目概况

榆树市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WL-[2023]-0202

项目名称:榆树市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5.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5.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253,500.00元(投标报价及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阴阳离子、铁盐、固化剂(石灰粉)、葡萄糖药剂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包含的全部内容);

交货地点:榆树市林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榆树市五棵树镇临江村南一公里处)。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2023年9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②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

⑤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3.2当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7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提供以上四个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  至 2023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格式要求:所有报名资料为一个PDF格式),发送至邮箱943539059@qq.com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许可证。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榆树市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榆树市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213]-0007号;

采购项目编号:JLWL-[2023]-0202;

采购项目名称:榆树市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253,500.00元(投标报价及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阴阳离子、铁盐、固化剂(石灰粉)、葡萄糖药剂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包含的全部内容);

交货地点:榆树市林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榆树市五棵树镇临江村南一公里处);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2023年9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②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

⑤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当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7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提供以上四个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格式要求:所有报名资料为一个PDF格式),发送至邮箱943539059@qq.com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许可证;

售价:8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榆树市榆陶公路31公里处

联系人:李大鹏

电  话:0431-8381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系人:刘丽平

电  话:0431-88597299

3.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3624470

 

 

2023年02月2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榆树市榆陶公路31公里处        

联系方式:李大鹏 0431-8381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系方式:刘丽平 0431-88597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平

电 话:  0431-8859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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