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西洋南路东侧、莲柄港北侧、江莲路西侧长乐澜山店面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9号正源城市广场1#楼61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亿[CL]招(2023)003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西洋南路东侧、莲柄港北侧、江莲路西侧长乐澜山店面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合同包号 | 采购标的 | 建筑面积(㎡) | 起拍单价 (竞租单价底价) | 最低月租金 | 租赁年限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店面租赁 | 1745.82 | 40元/平方米/月 | 69832.8元/月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年 | 500000 |
B1-1#01-07、B1-22#楼01-03店面 |
注:①经营项目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和污染产业在内的经营生产。
②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必须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③非配套用房人员不得入住。
④如有相同报价,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⑤单价在招租底价的基础上,以元递增(如41元/平方米/月),否则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⑥投标人必须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⑦使用过程中不能干扰周边住房正常生活。
⑧中标供应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支付。
⑩在生产生活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2项目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西洋南路东侧、莲柄港北侧、江莲路西侧长乐澜山B1-1#01-07、B1-22#楼01-03。
2.3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整。
2.4租金说明: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按房租三月费用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缴纳第一月的租金;租金一月一付。租金第一年到第五年不递增,第六年租金递增8%,后面租金不再递增。
2.5产权情况:村集体资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至 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9号正源城市广场1#楼618)
方式:1、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A.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请务必先电话联系:周工、18059090353。 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B.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请各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以上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9号正源城市广场1#楼61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说明:
1、本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仅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
描述,据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描述。
资格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
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承租人相关的
结果】,能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
3.2(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
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标的物承租方的要求,
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租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
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3凡具有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承租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
标担保函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税
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
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⑥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相关信息的(即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⑧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
面声明。
3.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联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长乐区航城街道联村村西洋南路20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95035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区科技东路华建大厦2栋1907室
联系方式:邱女士、18860135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 1886013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