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银校合作数字化高校建设项目学科发展质量监测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Y2023-011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银校合作数字化高校建设项目学科发展质量监测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0.554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55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拟持续开展与吉林大学银校合作数字化高校建设项目。现拟对其学科发展质量监测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的资质或能力。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人承诺如中标本项目,项目项下资金往来通过投标人在工行账户进行结算;3.4信誉要求:(1)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提供承诺书。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3)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书面声明。3.5本项目不接受在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因行贿被列入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方式:1.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 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大学银校合作数字化高校建设项目学科发展质量监测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银校合作数字化高校建设项目学科发展质量监测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DY2023-011;
2.项目名称:吉林大学银校合作数字化高校建设项目学科发展质量监测平台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拟持续开展与吉林大学银校合作数字化高校建设项目。现拟对其学科发展质量监测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5548万元;
5.最高限价:30.5548万元(本项目报单价及总价);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的资质或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人承诺如中标本项目,项目项下资金往来通过投标人在工行账户进行结算;
3.4信誉要求:(1)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在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因行贿被列入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
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联系方式:李佳 0431-89569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联系方式:宋雪楠 0431-8060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雪楠
电 话: 0431-8060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