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水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传水表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2-06 17:05:30

项目概况

远传水表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20220088-1

项目名称:远传水表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预算金额:3136.94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预估数量(台)

单价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

1

1-1

无线无磁远传水表DN15(卧式)

45500

263

人民币(100000元)

1-2

无线无磁远传水表DN20(卧式)

12130

272

1-3

无线无磁远传水表DN25(卧式)

8210

286

1-4

无线无磁远传水表DN40(卧式)

450

659

1-5

无线无磁远传水表DN15(立式)

41400

269

1-6

无线无磁远传水表DN20(立式)

6030

278

1-7

无线无磁远传水表DN25(立式)

440

291

1-8

有线无磁远传水表DN15(卧式)

1000

246

1-9

有线无磁远传水表DN20(卧式)

30

254

1-10

有线无磁远传水表DN25(卧式)

10

277

1-11

有线无磁远传水表DN15(立式)

1000

251

1-12

有线无磁远传水表DN20(立式)

30

261

1-13

有线无磁远传水表DN25(立式)

10

281

合同包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仟壹佰叁拾陆万玖仟肆佰捌拾元整(¥3136948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2.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3.8.其他要求:3.8.1、投标货物具备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以及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8.2、投标人须提供检定装置的检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8.3、投标人须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所投货物的型式批准证书,并提供DN15有线、无线无磁卧式及立式远传水表的样机试验报告或者型式评价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提供至现场)此3.8.3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同时也要提供原件。若未提供原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若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也按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原件需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评审后予以退还。以上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  至 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购买标书、服务费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1709010010003079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4、将本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整为:“1.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招标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5、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八楼

联系人:李一芝

电话:0591-87582711

传真:0591-87582611

电子信箱:fjjf10@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水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联系方式:林女士0591-87320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八楼            

联系方式:小李059187582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 话:  0591-8758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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