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GC2211240620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预算金额:1353.1367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3.1367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市九台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FDGC22112406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已由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以长九府批复[2022]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2.2项目编号:CFDGC2211240620
2.3建设规模:土壤改良工程,施肥量为2吨/公顷。
2.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CFDGC2211240620-1 | 长春市九台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一标段) | 土壤改良2157.182公顷(播洒商品有机肥4314.37吨) | 稗子村、二泉村、红石村 | 3648603.28 |
CFDGC2211240620-2 | 长春市九台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二标段) | 土壤改良2041.516公顷(播洒商品有机肥4083.04吨) | 罗古村、葛家村、蜂蜜村 | 3452968.72 |
CFDGC2211240620-3 | 长春市九台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三标段) | 土壤改良1801.341公顷(播洒商品有机肥3602.69吨) | 宝山村、周家村、小韩村 | 3046742.79 |
CFDGC2211240620-4 | 长春市九台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四标段) | 土壤改良2000.179公顷(播洒商品有机肥4000.36吨) | 谢屯村、莽卡村、邱家村、三道村、库塔村、舍岭村、七家子村 | 3383052.37 |
注:各标段之间不可兼投。
2.5招标范围:增施有机肥,按照业主要求保质保量施肥入土。
2.6计划工期:2023年3月-2023年5月。
2.7质量标准:符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有机肥料NY/T525-2021》、《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机肥生产或销售,需具有机肥肥料登记证书及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标准合格检验报告,并在人员、施工机械、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标,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申请人须完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收集参与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信息的通告》的证明材料(企业报送信息邮箱截图)。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4.3已参与本项目(获取文件),但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4.4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3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如有)。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由于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根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发布的开评相关工作调整的公告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九台大街555号
联 系 人:赵晓姗
电 话:0431-8234777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刘鹤群、兰亚珍、李新民
电 话:0431-8112428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24298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 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 箱:ccjw88779829@163.com
十、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九台大街555号
联系方式:赵晓姗0431-82347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方式:刘鹤群0431-81124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鹤群
电 话: 0431-81124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