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2-11-10 19:22:30

项目概况

长春生态环境(能力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20221101]-2909号

项目名称:长春生态环境(能力建设)

预算金额:3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5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生态环境(能力建设)

2.采购计划编号:X[20221101]-2909号。

3.采购预算:312000元。

4.采购内容:多通道颗粒物采样器2台(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地点: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6.供货周期: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1110830分起至202211171600分(北京时间);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5日9时00分。

2.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四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每标段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 其他补充事宜

1.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联系人: 刘春阳

联系方式:0431-85380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431-81177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忠民

电话:0431-81177334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3).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详见本公告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联系方式:刘春阳0431-85380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杨忠民0431-81177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忠民

电 话:  0431-81177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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