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1-18 19:00:00

项目概况

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1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RSSH-W1001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采购范围

供货期限

备注

1

鲜肉类、调料类、冻货类

鲜肉类(猪、牛、羊、鸡、鸭、鱼等鲜肉和水产)调料类、冻货类(鸡腿、鸡爪、鸡胸、海鱼等冷冻类)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

蔬菜、水果、蛋奶、干货类

蔬菜、水果、蛋奶、干货类(如木耳、银耳等)

1.每个供应商可以报名多个包,但最终只能中一个包(如通过专家综合评审,两个包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同一家供应商时,由中标候选人自行选择一包作为中标供应商,另一包第二名顺延为中标供应商)。

2. 价格参考: 首先副食品最终结算必须低于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10%以上(以大型、连锁商超市价格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以“创价网”(www.cjbj.net.cn)上公布的新发地市场的批发价作为基准价,按照中标人报价浮动进行结算;如若新发地市场上无该类副食品价格,其次以“创价网”(www.cjbj.net.cn)上公布的岳各庄市场的批发价作为基准价,按照中标人报价浮动进行结算;若“创价网”(www.cjbj.net.cn)上公布的新发地市场及岳各庄市场均未公布的副食品价格,则由甲方代表随机选取驻地附近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市场询价,市场询价结果作为本月所有无网上参考价格的副食品价格结算依据。

3.采购预算:包1约200万、包2约200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截止时间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作成立三年要求),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三)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8日  至 2023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1601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售方式:现场报名或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现场报名须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册;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czb101@163.com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 提供2019年12月1日以来合同总额达到300万元(含)类似相关业绩(包含合同金额、供货明细、签订日期、双方签字及盖章页)。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二)标书款及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西客站支行

账号:1100  1028  0000  5300  6877

             行号:1051 0000 9047(1028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刘致言 13522430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1601            

联系方式:孙佳睿、吴焕姬 010-63509799-8075、8046 18612287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佳睿

电 话:  010-63509799-8075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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