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组织部基层便民服务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Y-(GK)CG2023001
项目名称: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组织部基层便民服务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组织部基层便民服务车
数量:200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7日至2023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地 址:伊州区爱国北路1号院
联系方式:0902-2254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伊州区)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902-220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袁媛
电 话:0902-220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