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2-11-10 19:15:00

项目概况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H-2022083-1

项目名称: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地点

最高限价(元)

1

1-1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100000

备注:
  1. 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编目、整理、扫描、数字化加工、设备使用、信息录入、信息采集、员工工资、验收费用、税费、管理费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方式: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般资格证明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应自行对其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在相应节点提交。

3.投标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注: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第5条和第6条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9.依据人办发(1989)8号“关于印发《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BG/T33870-2017,中标公司须提供承诺函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省级或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其他资格证明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东20栋        

联系方式:陈工、87078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联系方式:林盛文、温建倾(0591-83308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盛文、温建倾

电 话:  0591-8330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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