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监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2-51 |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监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购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38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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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4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包,投标供应商可兼投多个标包,但只能按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中标其中 2 个标包。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3年01月17日 至 2023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 四 室 (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 559 号安阳市民之家)。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anyang.gov.cn/” 网站上同期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 |||||||||||||||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 831 号 | |||||||||||||||
| 联系人:丁志安、唐敏 | |||||||||||||||
| 联系方式:13949500012 0372-213050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南院内西楼四楼 | |||||||||||||||
| 联系人:张玉杰、张露 | |||||||||||||||
| 联系方式:16627279306 0372-366966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玉杰、张露 | |||||||||||||||
| 联系方式:16627279306 0372-36696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