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第八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1-16 21:33:30

项目概况

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第八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BE【2023】013-CZ

项目名称: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第八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八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2024年12月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至 2023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中小企业的说明:①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③中小企业认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认定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饶阳县健康东路171号        

联系方式:李利勇1393287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贝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72号            

联系方式:王凯18031133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

电 话:  1803113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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