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化学发光成像系统、超低温冰箱、电子注射器、肺功能测定仪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TH[GK]2022123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化学发光成像系统、超低温冰箱、电子注射器、肺功能测定仪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82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2000元
投标保证金:82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2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79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9000元
投标保证金:79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A032026-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超低温冰箱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79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8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5000元
投标保证金:85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3-1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电子注射器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5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9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6000元
投标保证金:96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4-1 |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肺功能测定仪 | 2(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96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包2
包3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包4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包2(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包3(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包4(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 开标室1(总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特别提示:本大楼电梯需要刷卡进入,电梯卡在大堂物业处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0591-87981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吴彬彬/林彬0591-87878462-810/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彬彬/林彬
电 话: 0591-87878462-8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