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某部9户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B-GC-202208062
项目名称:长春某部9户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
预算金额:53.365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3.8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3.10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主动告知,否则事后一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已经中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1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3其他要求: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bhzbjl2017@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要求以上证明截图须投标人加盖公章;提供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资料及“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编号:BHZB-GC-202208062
1、招标条件
长春某部9户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某部,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春某部9户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长春某部。
2.4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工。
2.5招标控制价:533656.00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3.8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10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主动告知,否则事后一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已经中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1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其他要求: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bhzbjl2017@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要求以上证明截图须投标人加盖公章;提供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资料及“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某部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助理 0431-86955227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会议室
联系人:田旭、林晓龙
联系电话:0431-8054611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部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赵助理 0431-86955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田旭、林晓龙 0431-80546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旭、林晓龙
电 话: 0431-8054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