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KHDJZ-F1001
项目名称:锦州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全品类配送。配送产品包含如下:
1.肉类:禽肉、畜肉、禽蛋、水产、冻货、熟食、乳制品类等;
2.果蔬类:水果、蔬菜、豆制品等;
3.干调食品饮料类:调料、干货、杂粮、饮料、面包糕点等;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预算金额:900万元(年度采购需求总额900余万元);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
(五)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入围数量:入围供应商数量为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总数的1/3,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得低于9家,否则本项目流标。本项目最多入围3家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3年以上(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项目采购需求;且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六) 投标供应商(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财务状况良好,如有2020年以后成立,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满三年的公司,可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七) 被授权人需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2022年6月-2022年11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含有被授权人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八)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邮箱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东煤宾馆)8楼888室(会议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锦州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全品类配送。配送产品包含如下:
1.肉类:禽肉、畜肉、禽蛋、水产、冻货、熟食、乳制品类等;
2.果蔬类:水果、蔬菜、豆制品等;
3.干调食品饮料类:调料、干货、杂粮、饮料、面包糕点等;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预算金额:900万元(年度采购需求总额900余万元);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
(五)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入围数量:入围供应商数量为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总数的1/3,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得低于9家,否则本项目流标。本项目最多入围3家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3年以上(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项目采购需求;且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六) 投标供应商(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财务状况良好,如有2020年以后成立,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满三年的公司,可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七) 被授权人需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2022年6月-2022年11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含有被授权人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八)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领方式: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报名资料序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报名表格,投标人按要求填写无误,确认报名成功的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邮箱:184155077@qq.com(报名资料传送后,致电18143039399通知代理机构,随后关注邮箱回复报名资料通过情况。)
(三)申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东煤宾馆)8楼888室招标部。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经营本项目的资格);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投标供应商(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财务状况良好,如有2020年以后成立,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满三年的公司,可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8. 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9. 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峰、黄永刚
办公电话:0431-81978930
移动电话:18143039399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东煤宾馆)8楼888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先生
办公电话:18041603688
注: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
(1)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不超过1人。
(2)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采购机构:锦州某单位
2022年12月16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某单位
地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孙先生18041603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8143039399
联系方式:张峰、黄永刚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峰、黄永刚
电 话: 18143039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