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2023年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ZTT220135ZC
项目名称:海珠区2023年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珠区2023年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商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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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医用防护口罩(医用N95口罩) | 284,75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3,250.00 | - |
1-2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医用外科口罩 | 802,4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401,200.00 | - |
1-3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 84,000(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712,000.00 | - |
1-4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一次性隔离衣 | 180,000(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2,160,000.00 | - |
1-5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乳胶外科手套 | 12,500(双) | 详见采购文件 | 37,500.00 | - |
1-6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丁腈检查手套 | 361,500(双) | 详见采购文件 | 1,084,500.00 | - |
1-7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2023年其他防疫物资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11,55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珠区2023年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商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珠区2023年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商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承诺)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采购标的不适用。)
时间: 2022年11月24日 至 2022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2年12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2号富力盈丰大厦A座529房广州通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2号富力盈丰大厦A座529房广州通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5.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提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不接受同城快递或跑腿),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tt87085450@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6.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7.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 137 号金龙大厦 4-5 楼
联系方式:020-84394636
名 称:广州通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2号529室
联系方式:020-87085450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20-87085450
广州通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