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2-11-22 18:09:00
滕州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滕州市人民法院执法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13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81000202202000362        项目名称:滕州市人民法院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3.64万元        最高限价:323.64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滕州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3.640000 
        合同履行期限:5天内供货验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鲁财采[2019]39号文,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给予2分的评审加分。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产品认证的说明资料,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评审专家核对投标人提供的认证信息,对提供的认证信息与相关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不一致或超出有效期的,不得给予评审优惠。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享受本办法第九条扶持政策及监狱、戒毒企业加分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微企业及监狱、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3日9时0分至2022年11月2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4.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进场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因未出具相关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入返枣人员自行查看执行枣庄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因未出具以上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3、接受异议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滕州市人民法院张主任0632-5388209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滕州市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滕州市北辛中路2566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0632-538820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县(区)海河路1777号海博花园沿街综合楼3层东首        联系方式:尚晓瑞0632-5765126、1531800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晓瑞        联系人电话:1531800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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