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北林产品贸易中心林贸中心横排路仓库及货场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2-11-21 12:20:00

项目概况

林贸中心横排路仓库及货场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材装璜材料市场8幢1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CCG〔2022〕051号

项目名称:林贸中心横排路仓库及货场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17.2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闽北林产品贸易中心委托,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林贸中心横排路仓库及货场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租,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FJHCCG〔2022〕051号。

2.招租内容见项下 “招租标的清单”。

标的名称

面积

(m2

租期

(年)

月租金

(元/月)

年租金

(元/年)

保证金

(元)

是否有

原承租方

1

林贸中心横排路372号仓库1

420

3年

(2023.1.1-2025.12.31)

3050

36600

9000

2

林贸中心横排路374号仓库1

620

3年

2023.1.1-2025.12.31

3300

39600

9900

3

林贸中心横排路374号仓库2

220

3年

2023.1.1-2025.12.31

1450

17400

4300

4

林贸中心横排路

货场1

200

3年

2023.1.1-2025.12.31

880

10560

2600

5

林贸中心横排路

货场2

620

3年

2023.1.1-2025.12.31

2800

33600

8000

6

林贸中心横排路

货场3

640

3年

2023.1.1-2025.12.31

2900

34800

8500

 

3.招租具体要求

3.1承租用途:承租人承租仓库(货场)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营,不得在承租的仓库(货场)内从事非法活动,不得经营易燃易爆、严重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业。

3.2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租人仓库(货场)的结构及用途。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仓库(货场)转租或转让,如发现存在此类现象,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没收,如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补抵偿招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另承担由此造成出租人的一切损失。

3.3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因承租使用仓库(货场)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必须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按期足额交纳相关费用。若承租人产生欠费,承租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3.4租赁期间,承租人如因在租用仓库(货场)内装修,应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5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定,必须对出租人出租的仓库(货场)产权安全负总责,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出租人有权对出租的仓库(货场)进行例行安全监督检查。

3.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安全及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出租人仓库(货场)产权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人承担民事行为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3.7租赁期间,出租人通常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回仓库(货场)的。如果出租人由于政府拆迁、行业政策、产权变动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收回仓库(货场),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人不予赔偿,承租人还应结清租赁仓库(货场)的相关费用及租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承租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法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本人签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2.1凡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材料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在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加盖与注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应由投标人本人签字。

4.3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及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不是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企业法人投标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投标的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并加盖与注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公章,自然人应由投标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4.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须知

5.1踏勘现场:出租人于2022年12月7日上午09:00在标的物现场组织踏勘,踏勘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中招标人联系方式”。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时间)

5.2.1本项目共6个标的对外招租,每个标的作为独立标的,投标人如需承租多个标的的,需对所需承租的每个标的进行报名。

5.2.2所需承租标的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购买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材装璜材料市场810

5.3每个标的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12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材装璜材料市场810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5开标时间:202212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6开标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材装璜材料市场810

5.7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选法。每个独立标的报价均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开标现场按标的顺序逐一开标、唱标。在公开招租过程中,原承租人必须按要求参与报名并到现场参与开标,但无需报价,待产生有效最高报价后给原承租人10分钟时间考虑并确定是否以有效最高报价续租;原承租人决定按有效最高报价续租的,原承租人应当场签署《续租确认书》(见附件1),招租人公布其为新的承租人;原承租人不愿意按有效最高报价续租的,原承租人应当场签署《未续租确认书》(见附件2);原承租人在10分钟的期限不做决定的,视为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续租的权利,招租人除可当场宣布原承租人已被视为放弃优先续租权外,有效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则为新的承租人。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续租的权利,且出现2家及以上最高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则通过现场随机摇球方式确定1名新的承租人。如报价低于出租人设定的最低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5.8投标保证金

5.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下午5时30分前。

5.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标的1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标的2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9900.00元),标的3人民币肆仟叁佰元整(¥4300.00元),标的4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元),标的5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标的6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元)。原承租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书面承诺函”(承诺原缴纳履约保证金转为此次投标保证金承诺)并加盖出租人公章,在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交给招标代理公司。

5.8.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至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转款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平分公司

账号:1390010104003957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分行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标的号***投标保证金”。例:FJHCCG〔2022〕051号标的1投标保证金。

 

5.8.4原承租人可用原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本次招租保证金,并按规定提交经出租人同意的书面承诺函。

6.公告媒介及期限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省闽北林产品贸易中心公告栏及标的物现场醒目位置发布。

6.2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6.3招标文件如有变更,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省闽北林产品贸易中心公告栏及标的物现场醒目位置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闽北林产品贸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97-12号

联系人:吕先生,电话:1370600220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材装璜材料市场810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960695129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租期为3年,3年后如果租赁市场平稳,承租人诚实守信,由承租人提出申请,可续签一次,租期为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至 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材装璜材料市场8幢10号

方式: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材装璜材料市场8幢1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北林产品贸易中心     

地址:13706002209        

联系方式:吕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3960695129            

联系方式:杨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396069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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