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机构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2-11-18 23:28:00

项目概况

法律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YBFGX-F1011

项目名称:法律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

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法律服务机构

聘请法律服务机构律师及其团队人员为单位提供相

关法律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参与诉讼、仲裁;

2.协助采购人草拟、制定、审查和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建立及完善合同管理及合同风险预警控制制度;

3.就采购人单位已经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如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等;

4.不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讲座,为采购单位人员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5.参加重要项目谈判或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6.为采购人单位人员个人及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对采购人相关方的其他法律问题提供指导意见。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年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项目法律顾问费预算为12万元/年(具体以中标价为准)。
  3. 代理案件服务费参考闽价通告﹝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供应商依据闽价通告﹝2018﹞28号文件中简单案件收费标准的上限报折扣率,重大疑难案件一律按照简单案件收费。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方式:(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无国外永居或国籍书面声明;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均无犯罪记录、无行贿记录。 注意: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售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判定。 (二)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fjsxzb@163.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应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和《主要股东出资人信息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无国外永居或国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2.交纳截止时间:2022121209:30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为准。

3.缴纳办法: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基本账户转账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4.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7341 0101 826 0022 7015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三)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落实福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四)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fjsxzb@163.com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上述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陈工0591-24920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蓝斌、林霞、陈静怡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林霞、陈静怡

电 话:  0591-835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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